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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精神

绍兴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从局领导带头学习、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抓好贯彻落实部署工作等三个方面入手,迅速做好传达部署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车俊书记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深化认识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联系实际、以上率下,坚决落实好总书记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二是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指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局党委及时组织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结合年底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坚决加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市局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在思想上受触动、行动上有改进、整改上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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